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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13日

我国食用菌产业化发展存在问题的探讨

我国食用菌产业化发展存在问题的探讨

云南大山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伟

现在我国食用菌产业化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要确保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统一思想,在强化引导,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花力气。我们要充分认识食用菌产业是政府确定培植的重点产业。这是发展的需要,是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需要。我国食用菌产业历经30年艰难曲折的过程,有教训也有经验,政府引导产业将逐步 “由被动变为主动”,一大批菇农在生产实践中也掌握了基本技术。目前没必要通过2次加工来添加密封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产业化经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在产业化经营中,涉及基地规模化、生产科技化、农民合作化、利益风险契约化、加工现代化、营销络化等环节,这些都与产业的良性健康有序发展紧密联系。但我们研究不多,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对按市场经济原则指导建立完善的机制保障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和方法抓工作、作指导。所以出现了诸如龙头企业主体意识不强、基地示范差、技术服务不到位、公司与菇农利益失衡、风险不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引导,完善机制

确保食用菌产业良性健康有序发展,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县乡(镇)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研版纳青梅究并努力抓好的工作重点。具体工作中要遵循四个原则,处理好六个关系,建立四个机制的思路和要求,联系工作实际,深入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原则”是:统一思想,准确定位,市场运作、效益驱动。统一思想就是要统一食用菌产业是我们重点培植的产业之一的思想,高度认识,合理布局,完善机制,稳步发展的思想。准确定位就是政府行为要准确,在指导产业运营中做到既开放又规范。市场地枯牛运作、效益驱动,就是要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律,不搞行政命令,靠效益驱动产业发展,政府主要是指导构建机制,搞好服务扶持,创造发展环境,规范公平竞争平台。“六个关系”:一是规划、选择、适度的关系。规划要多考虑产业的合理布局,区内要根据农户素质及投入条件选择菇农,区域布局要与公司的带动能力适应配套。二是政府、企业、农户的关系。主要是政府是主导而不替代企业市场主体,农户靠效益驱动而不是行政命令,企业与农户是利益互动,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三是投入、管理、分配关系。主要是企业在基地建设上,要投入扶持,管理上要建立利益风险联接机制,分配上要求得合理的平衡点。四是资源、产品、市场的关系。主要是资源要科学整合,产品企业要保证回收杉叶藻,市场主要由龙头开拓。五是技术、服务、规模的关系。主要是技术龙头要保障,服务要到位,技术服务体制、机制及队伍要同发展规模相适应。六是原料、生态、回收的关系。主要是原料利用要注意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利用,生产后的菌筒,企业要作为循环经济的原料进行循环利用。“四个机制”:联接机制,利益机制,管理机制,投入机制。政府抓食用菌产业发展,主要是靠抓机制促进发展,不是靠下指标,靠行政命令。

二、注重示范,重点扶持

为了促进食用菌产业的良性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在领导指导上,在扶龙头带基地的工作中,要强化协调,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机制。

一是建立示范推广及基地扶持机制。要根据规划区域布局,选择示范基地或示范户,制定方案,确立目标,明确专人,明晰,给予扶持,抓好示范推广工作,带动区域内农户发展食用菌生产。示范扶持经费在龙头为主的前提下,可由县乡产业发展经费各补一点。同时,对新发展区域的农户,鉴于菇棚投入过大,一方面企业应制定菌筒(袋)赊销、产品回收及结算机制,同农户明确民事关系。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及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帮助农户获得小额国家贴息信贷支持。

二是技术服务及保障机制。在产业培育阶段,龙头企业同农户之间存在着带动和被带动、主动和被动的关系。龙头企业要获得产业规模效益,必须发展菇农,用效益拉动菇农。而要让菇农取得效益,则必须搞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是否到位,菇农投入产出如何,则必须有保障机制。所以,龙头企业要敢于承担保本风险,敢于承诺基本效益。技术服务,保障以及菇农保障公司产品回收亦应明确民事关系。另外,政府、领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从扶龙头建基地的产业培育出发,也应履行“政府”的义务,协助和扶持龙头企业建立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组织和抓好菇农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

三是利益分配及联接机制。龙头企业和菇农之间是相互依存、利益互动、共同发展的关系。维系产业共同体的核心纽带是利益问题,而利益分配的主动权在企业。如果企业不从有利于产业规模化良性发展目标出发,确立利益分配平衡点和保障机制,那不是使菇农亏损或效益较差,就是将自身置于“死地”,这都不是政府发展产业经济的初衷。所以政府要强化指导,龙头企业要主动行为,严格测算找准利益平衡点,确立同菇农之间的权利、义务、、风险民事关系。通过“利益风险契约化”,建立利益分配保障机制,形成利益风险联接机制。在契约民事关系中,涉及各自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违约调处和诉讼方式都应明确规范。

三、强化措施,实现双赢

鉴于食用菌产例如电子电气配件载体业的特殊实际,其中应重点规范的问题是:①菌筒(袋)质量。龙头企业应敢于承诺菇农栽培的有效率,低于有效率的部分企业承担。②栽培产量。龙头企业应敢于承诺保本产量。除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外,只要菇农按指导技术栽培管理,生产成本及人工费保证成本产量企业承诺。否则,出现的问题将仍然导致菇农对菌筒(袋)质量怀疑。③生产平均效益。龙头企业应敢于承诺筒(袋)的平均基本效益。要制定出鲜品回收等级最低单价,确保菇农效益和种菇积极性,确保产业稳步发展,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同时还可研究,在等级最低单价的基础上,制定市场联运价或交售产量浮动价,作为产品回收的保证措施。④产品回收。菇农要承诺产品交售基数,保证龙头企业在产业投入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投入的回收,否则,不诚信的菇农将不再作为菌筒(袋)的供应对象。

在食用菌产业中,菇农菇棚投入及菌筒(袋)投入成本较大,如果生产实体不能保证质量,实体同菇农不但没有效益,还将造成生产的投入损失,菇棚投入无法回收,那将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为确保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建立行业管理机制。首先是规范市场。要按照国务院农业部第62号令《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及“种子”等农业法律法规,规范菌种市场,依法实行菌种生产许可,不经许可的,工商不得注册登记。获得许可的,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标准”,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并在政府物价部门审核的指导价格规范内生产经营。其次是规范鲜品收购市场。市场经济是市场配置整合资源,但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的条件下,政府行为在市场配五岭细辛置整合资源中还要起指导作用。为了依托地方资源推动经济发展,还要主导资源整合,培植资源性产业。同时,即使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很高,作为“政府”,也得要对市场配置整合资源进行规范。比如,如果菌筒(袋)生产许可不规范,就很难保证林业生态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产业培植中被许可的菌筒(袋)生产企业,要进行产业投入,要开展技术服务,要承担相应的产业风险,如果它不回收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加工增值,那么企业何须担风险投入。产业发展中无投入、无风险,还能避税的却能抬价收购产品,那样的竞争有失公平,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另外,政府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及基地,是要让农民稳定增收,是要让龙头企业通过加工增值、营销增加税收。所以,政府要按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规范依法经营,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正确对待,用好用足扶持政策

在政府行为主导下,配置整合资源培植食用菌产业,政府的行为是主动的,目的是明确的。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总的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在政府指导、协调下,让龙头企业按市场化运作带动农户,建基地、扶技术、收产品、搞加工、拓市场。但既然是政府主导培植产业经济,目的又是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那么,政府就要在强化指导,建立各项产业化运营机制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产业投入扶持机制。在菇农培训、示范推广基地建设等四两拨千斤的环节上,投入相应的扶持资金,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使之尽快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培植大产业,需要大协作,合力推进,因此,县乡都要建立产业领导小组,扎实抓好培植产业的各项工作,与食用菌产业相关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履职,服务产业发展。县乡产业领导小组要上下配合,进一步抓好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多深入调查研究,从微观看宏观,认真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特别要认真研究产业政策、运作模式、行业规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强化指导,协调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各种运营机制。同时,要加强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扶持服务。农业局要针对食用菌产业适时研究调整农业种植区域规划,要认真研究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申报审批程序,规范行业经营管理。农科站所要认真钻研,主动参与食用菌生产的技术服务。科技局要协助龙头企业和食用菌研究所,确定课题,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特别是要协助企业选育确定培育的主导品种。林业局要认真调查资源,在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为产业发展提供原料供求指导方案,并严格执法,避免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发改、农业、扶贫、科技、经贸、个私办、农开办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关注国家产业导向,积极指导帮助企业研究项目,争取上级项目扶持。金融部门要深入调研,认真研究信贷,特别是小额扶贫贷款扶持的接合点和形式,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技术监督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各项生产标准,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工商部门要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企业依法注册,守法经营,并认真规范和维护食用菌市场秩序。税务机关要根据食用菌生产经营实际,认真研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食用菌产业市场运营公平竞争,产业良性发展的调节作用。

产业领导小组及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提高菇农生产组织化程度的路子,引导菇农组建专业化合作组织,并与龙头企业对接,按民事和经济法规,建立紧密的利益风险联接机制,做到权责明晰,遵约组织生产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违约受处,更好地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进行,产业良性发展。同时,要引导帮助菇农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建章立制,成为经济民事关系的主体,达到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生产组织有序,市场经营协调运行,遵章履约获取效益。

(此文为作者在“全国食用菌主产基地县及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论坛”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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